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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8  阅读次数:1093  字体大小: 【】 【】【

【2011食品安全报告】查案者说——食品严打的秘密

记者 吕明合

2011,成了公检法机关打击食品力度最大的一年,如何避免成为常见的“猫鼠游戏”?

近交远攻

浙江、山东、河南……转圜数省、来回几万里,对于浙江省宁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警察们而言,长途奔波的2011,无疑是最为特殊的一年。

“我们整年的工作重心主要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上。”治安大队副教导员洪聚峰在办案的旅途上说。

2011年3月,正是他们发现,并最终由公安部指挥浙江、山东、河南三省公安机关联合行动破获了“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地沟油案”。一场司法机关内前所未有的食品安全打击行动,自始在中国全面展开。他们开了最响亮的第一枪。

就是此案破获的一个月前,2月19日,国家主席胡锦涛面对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发表讲话,明确把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作为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八项工作内容之一,这是并不寻常的表态。

以往更多处理普通社会治安案件的治安警察,现在正调转枪头,全力围剿危害食品安全的刑事犯罪。洪聚峰们在随后的大走访中发现了地沟油案的惊天线索。

2011年春节上班后的第一天,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布置全年工作的第一项就是动员上下两级、各部门之间,建立一个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机制。3月15日,一项要求杭州市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意见书,即下发全系统,要求“指派业务尖子”“组织精干力量……确保对该类犯罪的高压态势”。

3月底,杭州市检察院牵头创立“联合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新工作机制”,杭州市检察、公安、药监、农业、质监、工商、卫生、贸易等八个职能部门联合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设立在市检察院侦监处。与各地食安办等协调机构不同,这一机制直奔加强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打击合作的主题而来。

“这是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花了二十多天一家家拜会出来的结果。”杭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连斌说。

机制要求,各成员单位均常设专门联络员。八部门互通有无,及时联络,确保信息及时通报,“各单位第一时间发现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必须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这看起来是个多赢的选择,“行政执法机关有它的难处:一方面多头监管、执法主体分散,相互间缺乏沟通渠道。同时,他们执法手段单一、缺乏强制手段,也大大限制了对食品安全案件的打击。”连斌说,而对检察院而言,这一机制,也解决了检察院线索发现难的问题。

翻天覆地的数据

在检察权、侦查权的助力下,联动打击的效果已经显现。连斌说,“去年全杭州检察系统办理的此类案件还是个位数,现在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最新的数据是,杭州市公安机关2011年已立案侦查53件,移送审查起诉的13件19人,已有5人被判刑。

“以前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主要是打假烟,而今年则拓展至12个类别,假药、假矿泉水、毒笋干、假食用油都有。”

更具现实意义的是,它可能纠正过往“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状,2011年12月16日,来自最高检朱孝清副检察长的批示,肯定了联合机制的意义,认为“值得总结推广”。

仿如猛虎突然下山。2011,成了公检法机关打击食品安全力度最大的一年。

副检察长朱孝清在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上披露的数据更具今非昔比的说服力:2010年10月至2011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两类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约464件848人,提起公诉343件596人。

这显然是不同寻常的改变。过去三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数字显示,全国法院每年审理的这两种案件不过百件左右。

“这一年政府可以说搬出了所有能用的执法武器,也对民间的诉求给予了足够的回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评价说。

渎职,全国就这么点

但对渎职案的查处,仍旧显得势单力薄。12月9日,还是最高检副检察长朱孝清通报的数字,“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食品监管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7件5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件18人,渎职犯罪20件39人。”

“全国数字就这么点,可见要想通过查办渎职,对监管机构形成威慑有多难。”一位要求匿名的反渎检察官说。

多地要求匿名的检察院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除了职能部门多头管理、导致责任难以明确定罪外,即使是有个别渎职案最终被查办,由于牵涉太多,也很难被公开而起到应有的震慑效果。

以上海生猪肉的供应地嘉兴为例,其下属的海盐县、秀洲区两地检察院都曾办理了多起“瘦肉精”犯罪,但他们一致拒绝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有关案情的任何信息。

“地方领导担心影响生猪在上海的销路,不允许我们炒作。要求我们只能做不能说。”一位要求匿名的检察官解释。

对查办渎职案件之难,温州瓯海区检察院检察官潘标标有自己的体会。2010年,瓯海区曾破获一起销售屠宰2万多斤病死猪肉的案件,在温州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业主父子最终被分别判刑。

虽然检察院怀疑案件中存在玩忽职守行为,但真到查办时,却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阻力很大。”潘标标回忆说,庆幸的是,此案曾被浙江省检察院和温州市领导批示,加之案件本身的证据尚算充分,才最终得以进行。而最后被起诉的,竟只是位区经济贸易局下属生猪屠宰和肉食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再下属的市场检查分队队长。

“渎职案件,猫腻往往隐藏得很深。查案时,他们常常纠缠的是认识和证据问题。除非是贪腐、渎职双料犯罪,否则很难查办。”连斌感慨。

监管利益?监管者利益?

周汉华表扬之余,仍不免担忧重典治乱的推广和普遍意义。

在他看来,这一年的食品安全治理策略,还在传统的治理思维下,“不仅分段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解决,可能更加叠床架屋。”周汉华说。

被寄予举国期望的新生的国务院食安委,正承担着不可承受之重。


“我们不否认在奥运、世博、亚运等特定时间、空间,只要拿出举国之力,就会干得漂亮。”他提醒猛虎下山式的打击行动,要防止以往常见的猫鼠游戏,“老鼠抓不完,最后倒成了猫的博弈筹码。”

他担心,目前打击食品安全权力的扩展,业已渐渐蜕变成为部分执法部门要钱、要人、要权、要政策的扩张工具。

“食品安全问题越多,他们的权力越扩张,反过来,要得更多。”到时再没有人考虑监管利益,“考虑的都是监管者的利益”。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也认为,“打击犯罪,不如减少犯罪。”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才是解决根本。而行政监管应该成为首要维护者,“毕竟,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刑法应该是备而少用、备而慎用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他说。

于可持续性而言,“即使是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老虎就不睡觉吗?”

周汉华说,他理想中的治理方案,是一个多元的三角结构——公众参与、行使自己的权利、制约一般的政府;大政府负责制约食品安全特定监管机构,特定机构对大政府负责;而再由民众制约大政府,“否则,一旦缺乏公众声音,食品安全治理就容易变成大政府与监管机构的委托代理关系,就会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忽悠委托人的情况。”

“系统的、可持续性的改革,远不是破多少大案要案那么简单。”他感慨。

【2011食品安全报告】自助者说——公益载不动“菜团”

记者 鲍小东

城市中产,在食品信任危机下,选择相信自己,试图与食品生产者建立相互诚信、风险共担的消费模式,这些以“农夫市集”命名的组织一诞生即飘摇。

在经历一番挣扎后,2011年8月易晓武退出了自己一手创建的“上海菜团”。因合作伙伴质疑他参股一家生态农场,有“输送利益的嫌疑”。此时,距离菜团的创办还不到一周年。

退出后,易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上海侬好农夫市集,这也是他于2011年5月创建的组织。但公益化道路,使之面临生存窘境。

上海菜团是一群关心食品安全的白领,自发组织起来采购安全食品的组织,而“侬好”市集则是生态农场定期“聚会”的售卖活动。这两种“餐桌自救”的创新模式,于近两年来,在北京、广州、南京等地纷纷涌现。参与者多为城市中产,他们在食品信任危机下,选择相信自己,试图与安全食品生产者建立相互诚信、风险共担的消费模式。

欧美日韩等国在二三十年前就用这些自救方式刺激国内食品安全的改善,至今,这些国家的生态农产品生产比例已达20%-30%。但在中国,一切都刚刚萌芽,易晓武的“创痛”也是自救组织集体面临的问题,白领们的餐桌仍有变局。

农夫市集没“钱途”

易晓武因为看到北京的有机农夫市集很火爆,就欣然创建“侬好”市集。

但他只看到北京市集表面的热闹,却不知其内在的焦虑。2010年9月18日北京市集首次开张,至今已1年多了。志愿者们找免费的场地,组织一二十家生态农场进驻市集销售安全农产品。志愿者们还通过微博等形式召集消费者,每次纷至沓来者竟达两三千人,举办周期亦从每月一次发展到现在的每周一次,并聘请了4名专职人员。

但因是公益行为,该组织无任何收入,专职志愿者都无报酬。“我们对消费者、农户都是免费的。如果找不到别的盈利模式,市集确实难以为继。”专职志愿者马小超说。

上海“侬好”一开始就陷入了类似的经费困境,它只获得几千元的赞助,用于海报之类的印刷。易晓武“发疯”地寻找免费场地,但对方要么理解为一般的菜市场,不愿合作,要么需要收费。自2011年5月份创建以来,侬好只举办了6次。

尽管进驻的农户们愿意承担适度的场地费用,但易仍努力寻找免费的场地,为生态农场减轻负担。但他认

为,市集若持续,必走经营化路线。

而北京有机市集协调人常天乐既不想把市集运作成纯公益性组织,也不想运作成纯商业的模式,“而是一种社会创新,以商业合作的收益来建立生产者、消费者、组织者三方共同管理的平台”。

常、易都还未迈出实质性的一步,台湾的杨儒门已经先行了。自2008年7月成立“248农学市集”至今,他共发展了3个市集,有15名专职工作人员。他还计划在台北市、新北市的每一个行政区都成立2个市集,因为他找到了盈利模式。一是,向进驻市集的农户收取“清洁费”,二是,帮助农户开办农产品商店,还协助他们进入超市和餐厅,因此获取一定报酬。

公益不能承受之重

易晓武们遇到的问题,是公益热情遭遇商业冷规则。这不仅体现于农夫市集,也体现于“共同购买”。“共同购买”则是消费者的联盟,他们联合起来寻找、采购健康食品。

“上海菜团”就属共同购买。创建时,易在制度设计上吸纳很多公益元素,如每名团员每年交100元团费,且按消费额缴纳8%的公积金,他计划将这些钱用于公益。

一年后,他选择退出,皆因该组织无法承载他的公益野心。2011年2月,他用邮件与几名理事商议,从团费和公积金中提取5000元捐助一个叫做“热爱家园”的环保公益组织,但被反对,因“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

而易和伙伴最大的分歧是:其他理事欲将菜团注册成合作社,并给志愿者以报酬。自2010年9月份成立以来,都是会员以志愿者身份参与运作,无报酬,但工作热情不高。

而易倾向于靠团员彼此感化,通过活动感染团员,调动自主积极性。“即使要给志愿者支付报酬,也应通过内部用议事规则来解决。”易晓武说。

如此分歧,最终转到对人品的怀疑上,易愤而退出。现在的菜团更似公司化运作,聘请了兼职会计,还将聘请专职工作人员,原来由团员缴纳的公积金亦转为向农场收取。团费和公积金都用于菜团自身的运转。

公益热情同样支撑不了北京“妈妈团”的浪漫梦想,这也是一个“共同购买”的组织,成立于2010年7月。最初完全靠几个妈妈凭着热情,用私家车取菜、分发,不计报酬。3个月后,她们开始租赁门面,并乐观设想,从生态农场那获取一定的回报,再从店铺中分割出二三十平方米装修成舞蹈培训室,用于出租,以维持组织的运转。但半年后,6名原始投资妈妈,先后有4名因理念不合而退出。

“因为一直亏损,所以有的妈妈想做成小超市,认为活下来最重要,但我认为要有原则地活下来,不能搞成一个商业性的机构。”创始人之一刘宇璟说,“还有妈妈想做大,要再融资。而我认为只能跟真正的生态农场建立供销关系,不能随便找农场。”

生态农业要“开放”

这条餐桌自救链条上的生产者,日子也不好过。

北京“小毛驴市民农园”的运营算是佼佼者,现有1000个会员,产品供不应求,但园长石嫣还是认为“生态农业种植都是小型的,边缘化的,不稳定的”。她还是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据她研究,由社会组织参与运作的生态农场,生存状态才比较好。

但石嫣仍看好生态农业的前景,因为一部分城市居民既有食品安全的需求,也有环境安全的需求,这和真正坚持生态农业的生产者有着相似的价值观。这也是西方“社区支持农业”的精髓。而这也是易晓武和贾瑞明走到一起的原因。

贾的生态农场采用预订制,即在还不能预计收成时,消费者就按照亩数预付资金,且不计产量。贾认为,“人不能向土地无限索取”,他的消费者必须认同他的“自然农法”理念。

他还在网上公布农场的财务状况,“我要让消费者们知道我不是谋取暴利,我只挣合理的钱”。

易也是一个环保主义者,他曾是环保组织自然之友上海小组的组长。他和贾精神契合。

2010年5月的一天,贾瑞明打电话给易,他想在崇明岛租下100亩地从事生态农业,但缺资金,于是易拿出6万元钱给贾,后又借给他3万多元。

“3万多元已经还了,但6万元并不是借给他的,也不是参股,不参与分红,就是支持他的,因为我信任他,他从城市到农村从事生态农业,是有牺牲的,我就是想让他把事情做起来。”易晓武说。但他的妻子认为,“出了钱,也得要个名”,故在注册公司时,将妻子的名字列为股东。而这最终竟成为他败走“上海菜团”的口实。

【2011食品安全报告】“原罪”者说——我是“小概率”

记者 袁瑛

中国的食品大公司危机公关一直令公众侧目。这些食品巨头成就了中国食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道路,但也始终坐在火山口上,斥责声不绝于耳。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原罪者们的尴尬身份,或许是中国食品产业发展道路上的必然缩影。

蒙牛:按理是不需要公之于众的?

新闻还原

2011年12月24日,国家质检部门公布:蒙牛集团四川眉山工厂生产的利乐包纯牛奶产品黄曲霉素M1检测结果超标140%。黄曲霉毒素M1为强致癌物。次日凌晨,蒙牛承认并向消费者“郑重歉意”,说明“公司立即对该批次全部产品进行了封存和销毁”;晚上9点29分再次声明,强调“没有问题产品流向市场”。

在群情激愤质疑产品质量的同时,人们更关心蒙牛是否及时闭厂自检,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启动问责程序,以及最重要的,所谓的“小概率事件”在未来如何防范?


蒙牛回应

黄曲霉毒素超标的原因来自奶牛养殖环节,由于个别奶农的饲料储存不当,眉山地区天气比较潮湿,导致饲料产生霉变,黄曲霉毒素超标,这也是目前所确认问题产品唯一的污染源。虽然属于小概率事件,但蒙牛内部会进行相应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质检总局的抽查发生在生产工艺过程中,随后蒙牛在出厂前同时检测出这一批次问题产品,并进行封存和销毁,因此问题产品的出现并非蒙牛自检失误,即使质检总局不进行抽查,蒙牛内部的自检流程也会检查出问题产品。如同一台汽车在下线前,如果轮胎出了问题,这属于企业内部工艺管理流程,按理是不需要公之于众的。如此开放的态度,是想告诉消费者,问题产品出现在质检过程之中,在流向市场之前,我们牢牢掌控产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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